接送辦法

新北市立淡水幼兒園 接送辦法

一、目的

(一)確保幼兒上下學安全。  (二)維護校園安全與園內秩序。

二、實施辦法

(一)教保服務時間1.    教保服務時間為上午8:00至下午4:00。

2.    家長送幼兒到園時,請親自交由老師確認後再離園。

3.    如遇特殊活動調整上下學時間,園方將另行通知。

4.    下午4:00後為延長照顧服務時段,將依規定酌收費用。

(二)接送注意事項

1.    幼兒應由家長或事先登錄之接送人員接送,並配合出示「接送證」。

2.    請勿讓幼兒自行上下學。

3.    請準時接送幼兒,以維護幼兒作息與教保品質。

4.    如需於教保時間內提前接送幼兒,請事先通知老師。

5.    幼兒無法準時到園或延後接回時,請提前通知園方。

6.    臨時委託他人接送,請事先告知園方並提供聯絡資料。

7.    接送人員聯絡資料如有異動,請主動通知園方更新。